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,拟申请验收销号。按照《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:
一、整改任务:桦川县中伏村垃圾随意堆放、中转站闲置未启用,垃圾转运设施“晒太阳”问题。
二、整改目标: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监管,落实责任,完成问题整改,压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体责任,落实整治措施,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,达到《佳木斯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要求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启动已建中转站正常运行。
三、整改措施:
桦川县开展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排查工作,清理农村生活垃散乱堆放点,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,改善农村生活环境,启动已建中转站正常运行。
四、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: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通过开展桦川县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排查整治专项行动、桦川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行动、桦川县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点整治行动,指导乡镇、村对生活垃圾随意堆放、路边沟生活垃圾散乱堆放、非正规垃圾点(生活垃圾)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。已完成整改,桦川县新城镇中伏村垃圾中转站为保障垃圾中转站闲置问题解决,桦川县开展“中转站闲置”问题工作扎实有序开展,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现场核查,掌握整改进度,安排专人推进“中转站闲置”整改工作,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推进整改,已完成整改工作任务。
五、公示时间: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
六、受理部门: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七、受理电话:0454-3822825
八、受理地址:桦川县建设大厦
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,向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。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。
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11月14日